1月2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在山东胜通相关审计工作中,一是出具的山东胜通2013年至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对山东胜通2013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均存在缺陷,未能勤勉尽责。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对中天运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暂停业务期间,中天运出具的合同签订日期、中标日期或文件落款日期在暂停业务期间的相关文件不得作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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