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牧原股份发布公告,称于1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审查反馈意见,要求牧原股份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牧原股份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牧原股份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据此前牧原股份披露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该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49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6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定增发行价格为40.21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为牧原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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