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财立方】“真金白银”让利于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小微商贸企业恢复发展,河南又有新举措。 2月9日上午,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大河财立方记者从发布会获悉,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马健通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马健介绍,我省出台“1+3”一揽子支持企业纾困解难的政策文件中,《河南省支持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主要是聚焦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小微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出援企稳岗、减免房租、降低水电气成本、加快数字赋能、拓展消费供需、简化审批监管等10项具体措施。

其中,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方面,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在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方面,提出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对受疫情灾情影响较重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强化融资服务方面,提出对2021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但还本困难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可以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记者 段伟朵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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