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据上海金融法院官微消息,今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投资者诉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晶存储)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紫晶存储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该案系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原告诉称,2022年2月12日,紫晶存储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告认为,其系紫晶存储股票投资者,因紫晶存储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经济损失,故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要求紫晶存储赔偿损失。
根据2021年4月修正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三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证券上市公司合同纠纷和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紫晶存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投资者起诉紫晶存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属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应由上海金融法院一审管辖。
同时,该案也系上海金融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取消前置程序后,受理的首例未依据行政处罚决定或刑事裁判文书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