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公告,为推动县域产业升级,促进市、县两级平台公司双向赋能和优势互补,洛阳市国资委同意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无偿接收——新安县发达建设投资集团51%股权和洛阳万基宏远电力有限公司55%股权。

新安县发达建设投资集团主要从事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等。2021年末,其未经审计总资产200.15亿元,净资产84.27亿元,营业收入20.97亿元。

该公司原控股股东为新安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持股比例为82.97%;股权划转后,控股股东变更为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持股比例为51%。

洛阳万基宏远电力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的生产、销售。2021年末经审计总资产28.03亿元,净资产10亿元,营业收入0亿元。

该公司原控股股东为万基控股集团,持股比例为100%;股权划转后,控股股东变更为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持股比例为55%。

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称,因本次无偿划入的新安县发达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万基宏远电力有限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占其同期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达50%以上,已构成重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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