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财政部发布通知,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决定发行2022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和2022年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500亿元。第一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35%,最大发行额为25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52%,最大发行额为25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22年4月10日至4月19日,2022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25年4月10日和2027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两期国债由40家2021-2023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通过网点柜台代销。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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