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ST辅仁发布公告称,于5月7日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截至2022年4月30日,ST辅仁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ST辅仁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责令ST辅仁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在30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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