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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平煤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证监会依法对其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据其可转债发行预案显示,该期可转债规模不超过33亿元,期限6年,无担保,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募集资金拟用于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项目、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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