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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通过《辽宁日报》发布公告,沈阳农商银行与30家农信联社组建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成立并授权辽宁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专职专责推进组建辽宁省农商银行具体工作。

根据公告,沈阳农商银行与30家农信联社已分别完成内部公司治理程序,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形成决议。

据悉,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辖沈阳和大连2家市级农商行、28家县级农商行及30家县级信用社。此次参与组建辽宁省农商银行的农信联社分别为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溪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昌图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阳市双塔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调兵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库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抚顺市顺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黑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喀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原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康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沈阳市辽中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凌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凌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朝阳市龙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盘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沈阳市苏家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绥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铁岭市清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铁岭市银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铁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彰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抚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沈阳农商银行原股东股份、30家农信联社原社员股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等原则处置。沈阳农商银行及30家农信联社所有债权和债务由组建后的辽宁省农商银行承接。

沈阳农商银行及30家农信联社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辽宁省农商银行开业期间(即2022年9月30日至开业日)的经营损益,由成立后的辽宁省农商银行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和承担。

此前,在今年7月3日,沈阳农商银行曾在官网发布两则公告,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同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辽阳农商银行、太子河村镇银行的网点、人员、存款由沈阳农商银行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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