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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许昌市投资集团公告,因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未按期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等问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公司予以诫勉谈话,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长杨增君予以诫勉谈话。
同时,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责令许昌市投资集团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并在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对此,许昌市投资集团称,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底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将及时向协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截至本公告提交之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有息债务还本付息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