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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公司旗下中金前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前海基金),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给予公开谴责纪律处分。
2月21日,中基协披露纪律处分决定书,中金前海基金因存在向投资者变相承诺保本保收益、未尽职履行勤勉义务等违规事实,中基协对中金前海基金进行公开谴责。
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中金前海基金在相关私募基金产品募集过程中,存在变相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和承诺最低收益的情形。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金前海基金在相关私募基金产品管理过程中,存在未尽职履行勤勉义务的情形。违反了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的相关规定。
中基协认为,根据深圳证监局此前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金前海基金在相关私募基金产品募集过程中,存在变相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和承诺最低收益的情形;该公司制作的“金桥产业基金”推介材料载明该基金“预期年化收益率11%/年T6%/年(费前)”“劣后级投资人(腾邦集团)以其本金和收益保证优先级投资人本 金和收益” “收益稳健、风险可控”;中基协收到的投诉反映中金前海基金在“金桥产业基金”现场宣传材料中存在“前海金桥产业基 金壹期固定收益11% (含管理费)+浮动收益”的表述,该投诉信息证明上述相关表述导致投资者形成保本保收益预期,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已经构成不当误导。因此,中金前海基金构成变相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和承诺最低收益。
此外,中金前海基金作为“金桥产业基金”的管理人,未就对投资标的权益具有重大影响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亦未向投资者披露前述情况;中金前海基金于2018年10月16日发现腾邦资产及腾邦集团存在现金流紧张的情况下,于2019年4月才初次向投资者披露相关风险,期间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发生,直至产品最终无法正常清算、退出。因此,中金前海基金未尽职履行勤勉义务。
中金前海基金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旗下基金公司。2022年11月,北京证监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中提到,子公司中金前海(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金前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的15只产品未按期完成整改,相关产品涉及底层项目较多,且产品间存在嵌套投资、交叉投资底层项目的复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