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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新野纺织公告称,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警示函,新野纺织存在以前年度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具体为:
2023年4月29日,新野纺织披露2022年年报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对2021年、2020年年报有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其中,2021年末、2020年末存货余额分别由34.21亿元、31.64亿元调减至12.67亿元、13.5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由43.00亿元、42.72亿元调减至21.19亿元、24.61亿元;2021年、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由4894.76万元、1.72亿元调减至-3.22亿元、1.34亿元。2023年5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公司2016年至2020年年报中存货等财务信息存在重大差错,预计累计影响未分配利润约18亿元。
2023年1月30日,新野纺织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净利润为-4.3亿元至-4.8亿元;2023年4月6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2年净利润为-6.3亿元至-6.8亿元。上述金额与2022年年报披露的净利润-14.09亿元存在重大差异;
新野纺织以前年度存货账实不符、财务信息存在重大差错,存货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列报等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新野纺织董事长郑军辉、时任董事长魏学柱、总经理陶国定、财务总监肖新宅、时任财务总监许勤芝、时任财务总监万华楠、董事会秘书王中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新野纺织、郑军辉、魏学柱、陶国定、肖新宅、许勤芝、万华楠、王中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