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消息,深圳证监局日前对深圳市瑞思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思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经查,瑞思博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资料图)
一是瑞思博管理的瑞思博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止损,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的情形;
二是向个别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
三是未对个别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
四是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瑞思博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瑞思博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净值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等;
五是未按规定保存部分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资料。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瑞思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谢晋山自2014年12月26日至今担任瑞思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天眼查App显示,深圳市瑞思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6日,注册地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和实控人为谢晋山。
目前,瑞思博旗下持有7只基金,包括五斗1号、瑞思博1号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