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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联创股份收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其补充披露与第三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具体情况。

据悉,7月9日晚间,联创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出资5亿元与第三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联创股份认为,通过参与本次破产重整,可以实现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新材料制造板块核心资产的多层次联合与合作,可有效提升联创股份在化工行业的地位。

对上述情况,深交所向联创股份发出关注函。关注函要求,联创股份补充披露与第三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重整投资方案主要内容,联合体组织形式,各出资人主要权利义务关系、出资比例及资金筹措安排等,并说明是否就参与重整投资事项履行恰当审议程序及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还要说明参与重整投资的原因及必要性,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允性,在重整计划执行及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后续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及发挥的作用。补充说明重整投资人招募、重整计划执行的后续安排及预计完成时间,并充分提示参与重整投资相关事项存在的不确定性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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