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发布处罚决定书,国民技术时任董事俞鹂内幕交易自家股票,被处以“没一罚三”处罚,即没收俞鹂违法所得1536.94万元,并处以4610.83万元罚款,合计罚没6147.78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自2015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13日,俞鹂担任国民技术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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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左右,浦项化学向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民技术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斯诺)表达进行业务技术交流,特别是人造石墨技术交流的想法,并计划春节后到内蒙古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国民技术控股子公司深圳斯诺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斯诺)现场交流。后疫情爆发,合作交流逐步停止。
2021年2月,浦项化学与国民技术重启合作交流事宜。
4月2日,浦项化学与国民技术在国民技术总部召开工作会议,浦项化学表达了希望与国民技术开展合作的想法,并讨论确定了浦项化学后续尽调行程和安排。国民技术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某彤参加了此次会议。
4月23日,国民技术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上,孙某彤向俞鹂等参会董事提及国民技术与浦项化学商谈合作事宜,以及为增强人才竞争力,正在研究股权激励方案。
5月20日,国民技术召开公司新一届董事、监事现场见面会。孙某彤在会上提及浦项化学对深圳斯诺感兴趣,深圳斯诺将与浦项化学开展合作事项,并再次提及为增强人才竞争力,公司将会实施股权激励。
5月31日,国民技术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布了公司与浦项化学签署《意向书》,及筹划股权激励事项。
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表示,上述两则事项均属重大事项,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俞鹂作为国民技术时任董事,因现场参加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知悉上述两则内幕信息,系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1年4月23日。
而在就内幕信息敏感期,2021年4月27日至5月25日,俞鹂利用何某英账户买入国民技术股票58.88万股,利用方某花账户买入国民技术股票51.67万股,两个账户合计买入国民技术股票110.55万股,合计成交金额774.56万元。
何某英、方某花账户在内幕信息公开后将上述110.55万股国民技术股票全部卖出,合计成交金额2314.53万元。上述2个账户累计获利1536.94万元。
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认为,俞鹂作为国民技术时任董事,因现场参加国民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知悉公司筹划与浦项化学合作和股权激励2个事项,系内幕信息知情人。俞鹂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控制何某英、方某花2个账户交易国民技术股票,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已经综合考虑俞鹂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俞鹂采取没一罚三,量罚适当。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没收俞鹂违法所得1536.94万元,并处以4610.83万元罚款,合计罚没6147.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