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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财政部发布通知称,决定第四次续发行2023年记账式附息(九期)国债(30年期)。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票面利率、兑付安排、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3年4月15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3.19%;按半年付息,每年4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10月15日支付利息,2053年4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23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此次国债2023年8月11日招标;招标结束至8月14日进行分销;8月16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