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两个资质等级。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筑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根据通知,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变更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在本市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业务的,应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其中,一级资质核定条件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等。二级资质核定的条件包括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统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或从业证书;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含工程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等。

在审批时限方面,一级资质初审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二级资质审批分一般办理和告知承诺办理两种方式,企业可自主选择办理方式。一般办理方式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告知承诺方式审批时限为0.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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