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天价片酬”可谓近年来娱乐圈“久攻不下”的难题,也一直引发社会各界的普遍不满,认为这严重背离“按劳分配”原则的财富取得方式,对青少年人生观的养成、对社会价值衡量标准等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严厉管控失控的片酬,也成为公众的强烈愿望。
近日,《“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印发,“十四五”时期将规范包括演员片酬在内的收入分配秩序,推广使用标准化、制度化、制式统一的片酬等劳务合同。其中提出,坚决反对“天价片酬”,严格执行每部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演员总片酬70%的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加强片酬合同备案与核查。
“明星片酬确实该管管了。”“规范很棒,要真正落实,加快推进。”消息发出后,引发众多网友热议,足见人们对于那些只有流量、没有演技,也没有艺德的“高贵”明星的深恶痛绝。不光是普通观众不满意,众多演艺界人士也对这些依靠流量、粉丝拿高额片酬的“资本宠儿”深恶痛绝。比如,去年9月,陈道明在一次文艺座谈会上曾这样抨击所谓的流量明星:“我从来不认为这些演员是我们队伍中的人,他们不是文艺界的,他们是流量界的。他们是被包装炒作出来的‘塑料演员’……他们影响了我们很多优秀创作者的名誉、声誉。”
此次规范再度释放出鲜明信号:绝不允许天价片酬对影视行业的损害,绝不放任资本涌入影视行业只为逐利,把那些“不背台词,拍戏全是念1234567,靠后期配音的;不钻研演技、只为自己扮相靓丽的;演戏没有情感投入,完全靠催泪棒挤眼泪的;甚至全程不出现在片场,全部靠替身的流量明星捧上天,变成“吃着饭砸着锅”的行业硕鼠。
需要明确的是,营造天朗气清的文娱风尚,需要不断加强政府监管,而不能仅仅依赖市场的自发调节,迷信市场的“自净能力”。
事实上,遏制明星的“天价片酬”并不是第一次。2020年4月,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发布倡议书。其中规定,一部电视剧、网络剧的编剧、导演和男、女一号主演的酬金,各自最高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10%,全体演员酬金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2021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演员和嘉宾片酬规定,严格片酬管理告知承诺制度。严肃惩戒片酬违规、“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
这些都在释放出明确信号:相较于流量、资本,演技、艺德才是演员行稳致远的法宝。老一辈的艺术家德艺双馨的美德才是真正的评判标准,是好作品诞生的保证,是以好作品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硬支撑。演员们想要在舞台上保持光彩,必须坚持演技与艺德“双修”,因为只有努力涵育艺德,努力锤炼演技,真正拿出好的作品的演员,才会被大家喜欢,演艺之路才会越走越宽。
对此,在片酬改革上,首先要严格执行行政规范,遵守行业自律,加强合同管理,消除阴阳合同等现象。其次要建立相对透明的演员片酬评估机制,将片酬数额与演员的地位、演技、职业道德等相挂钩,减少取酬的随意性,杜绝个别经纪人或经纪公司,通过炒作虚抬明星身价,误导公共认知。最后,要建立良性的市场环境、良好的竞争机制,让德艺双馨成为影视行业各类奖评比赛的评判指标,让好演员、好作品成为追逐的对象,鼓励更多的年轻演员努力提升演技,提高素质。另外,要加大监督和宣传力度,为公众、为粉丝树立起正确判断作品及演出水准的标准。
只有给畸形上涨的个别演员的片酬套上缰绳,确保总片酬占制作总成本的比例合理,才能确保作品质量,这样的道理其实并不复杂。事实上,也并非所有作品都是“流量明星”撑起的作品,一些如《人民的名义》的作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它们为明星效应、粉丝经济为主导的影视流量圈,树立了不拼明星、不拼片酬,以剧本质量、精良制作和老戏骨的精彩演绎赢得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的成功典范。这样的作品更多些、更有市场,“流量明星”们也就逐渐丧失了漫天要价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