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日前,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命名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通报》(简称通报)。
通报命名西安市雁塔区,宝鸡市金台区、扶风县、陇县,咸阳市兴平市、礼泉县,铜川市印台区、宜君县,渭南市临渭区,延安市黄龙县、宜川县,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市,汉中市南郑区、宁强县、佛坪县,安康市岚皋县,商洛市丹凤县、山阳县、镇安县20个县(市、区)为陕西省全域旅游示范区。此前,陕西省已命名了17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陕西是全国8个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单位之一,自2017年启动创建工作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率先在全国成立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办公室设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级各部门积极配合,主动推进文旅融合,带动各级制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200余个。截至目前,陕西共有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5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37个,为全国全域旅游创建工作贡献了“陕西方案”,为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进行了积极探索。
接下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创建市县的共同努力下,高质量推进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和陕西省旅游产业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 (驻陕西记者秦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