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非遗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工作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各族群众对非遗保护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显著增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产业振兴和乡村振兴、建设文化和旅游强区等方面,进一步发挥非遗作用。
“让非遗‘活’起来,文化兴起来,让各族群众的好日子天天都在歌里过。”广西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处长周建洪表示,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应有之义。
挖掘整理,完善名录体系
壮剧、彩调剧、五色糯米饭、六堡茶、坭兴陶、壮族织锦……4月初,在2022年“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主会场,广西多姿多彩的非遗项目让市民游客赞叹不已。
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区,沿边沿海沿江,地理复杂、民族多样、文化多元,非遗资源具有民族性、多样性和独特性。
2006年,广西19个非遗项目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此后,广西相关部门和单位持续展开非遗普查工作,挖掘、搜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曲艺、传统技艺、民俗等十大类内容的线索,并组织、指导各地做好非遗保护项目的申报工作,建立完备的非遗资源档案,完善建立国家、自治区、市、县(区)四级非遗名录体系。
据统计,截至2022年4月,广西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分别为70项、914项,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分别为49人、936人,广西还拥有1个国家级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8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016年11月,壮族霜降节作为“中国二十四节气”扩展项目,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近20年来,广西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的非遗得到有效保护,社会广泛关注、民众积极参与传承的局面初步形成。与此同时,非遗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一些项目的保护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理论研究和学术成果还不多,政策保障力度和机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广西非遗保护中心副主任田宇表示,《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加大非遗传播普及力度,有效地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传承保护,推动非遗走进大众
4月14日,广西青年芦笙演奏家贾征在南宁市青秀区维也纳森林幼儿园为小朋友举办了传统民族文化启蒙教育活动。活动中,小朋友身穿民族服饰体验芦笙演奏、竹竿舞、扁担舞等。“非遗进课堂让孩子感受少数民族非遗之美,让各民族儿童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有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也纳森林幼儿园园长王萍说。
2012年以来,每年春节、三月三、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以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主题日,广西都会组织非遗活态传承系列活动,开展非遗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在非遗进校园活动中,将壮族织锦、苗族刺绣、侗族百鸟衣等以兴趣课堂、绘本教材等形式,送入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课堂中。
“非遗进校园、非遗研学等让古老的文化遗产和现代教育有机结合,帮助孩子自觉地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参与者,焕发非遗新的生机和活力。”周建洪表示,传承是最好的保护,非遗传承不仅需要加大传播普及力度,还要提高保护传承水平。《实施意见》强调,要通过拓宽传播渠道,打造非遗展示传播品牌,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点)活动,策划举行文化品牌活动、文化惠民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等手段提升广西非遗的可见度和影响力。同时,要将非遗保护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设特色课程、开展教育传承活动,加强高校非遗学科体系和专业建设,在职业学校开设非遗保护相关专业和课程,培育、建设一批自治区级中小学非遗传承教育示范学校。此外,积极推动非遗“走”出去,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开发利用,活化非遗资源
融水苗族自治县有民族节日138个,被誉为“百节之乡”。其中,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苗族系列坡会群最具代表性。
“依托特色民俗,融水打造了芦笙斗马节、苗年、打同年等系列节庆活动。同时,在主要景区常态化开展芦笙踩堂、服饰展示等表演和体验项目,形成了‘天天有表演、月月有节庆、年年有大型活动’的文化活动品牌。”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民俗体验吸引了众多游客参与打卡,有力推动了文化和旅游相关产业发展。
融水县是广西活化非遗资源、发展文旅产业的缩影。近年来,广西积极推进非遗与文化创意、旅游、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融合发展,创新性地打造了“广西有戏”“广西有礼”“广西有味”等戏曲、文创、美食系列非遗品牌,组织开展“非遗购物节”等非遗集中展示、宣传、推广活动,促进非遗“活”起来。
“根据《实施意见》,广西将在有效保护前提下,推动非遗传承与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等融合发展,促进非遗资源转化为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和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周建洪表示,加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脱贫地区非遗保护传承,让非遗成为推动广西红色文化发展、民族文化弘扬、中外文化交流、乡村振兴的一股强劲力量。
下一步,广西将挖掘和整合特色非遗资源,推动非遗项目进景区(点),培育非遗与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和示范区,探索将特色非遗资源引入市场,推动将非遗传习场所、示范基地等保护工作平台纳入旅游线路,推出一批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和体验项目;支持各地规划和打造一批非遗特色街区、村镇,开发一批特色鲜明的非遗主题民宿、主题酒店,发展非遗特色夜间经济,创新打造具有非遗特色的夜间体验项目,发展夜间传统戏剧和曲艺表演、山水实景演出以及非遗展示体验等,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本报驻广西记者 宾 阳 通讯员 莫 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