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强调将把提升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作为2023年的工作重点,尤其是将根据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不断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和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专利审查标准。
专利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依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是对知识产权的重要保护措施。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发展迅速,成为支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重要潜力,同时,这些新领域新业态也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年来,我国一直充分重视加强这些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比如,此前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强调,要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要推动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则。
(资料图)
类似的表述还有很多。这次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布会再次对此强调说明,还有许多工作需要继续完善和加强。
首先是针对上述新领域新业态加快法律体系建设。领域是新的,业态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法律建设紧紧跟上。
要加快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关键领域的专门立法进度,尤其是要体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充分保护,这些新领域新业态就缺少了市场根基。在立法的过程中,既要对过去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又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更要充分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在这些领域市场主体更具发言权。
其次是要细化规则,法律体系的建设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制度建设要更具时效性和针对性。
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强调,要不断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和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专利审查标准;同时要求,今年专利审查要继续提质增效,包括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到16个月,结案准确率93%以上。这就是标准和效率协同共进。知识产权保护规则需要与时俱进,才能更好满足新领域新业态的发展需要。
有了明确的专利授权,对执法部门来说就有了明确的执法依据,对知识产权人来说也就有了维权的明确基础。过去存在的一些界限难以确定从而导致执法难、维权难、处罚难、震慑难的现象就会得以缓解。今后,这样的制度建设还需继续完善。
其三是市场主体需要加强自律。数据表明,去年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达1.57万亿元,同比增长18%,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参与其中的这些市场主体是否有不充分尊重知识产权的,是否有明知故犯的?近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上陆续公布了多起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包括在大数据等领域的侵权行为,相信今后随着执法的力度进一步加强,还会有更多案例公布出来,处罚措施也会更加严厉。这对相关市场主体来说是重要警醒。
总之,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为我国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但这些领域是以知识和技术为基础的,对其中的知识产权充分保护既可以鼓励创新的积极性,也可以产生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为此,就要在立法上进一步深化、有针对性,在既有制度上进一步细化,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加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