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如下:

1、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为0.35%。

2、定期存款:

(1)整存整取:三个月1.10%、半年1.30%、一年1.50%、二年2.10、三年2.75%。

(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一年1.10%、三年1.30%。

3、协定存款:基准利率为1.15%。

4、通知存款:一天0.80%、七天1.35%。

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如下:

1、短期商业贷款:1年内(包含1年),年利率为4.35%。

2、中长期商业贷款:1年至5年(包含5年),年利率为4.75%;5年以上,年利率为4.9%。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包含5年),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用

基准利率是中央银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制定基准利率的依据只能是货币政策目标。当政策目标重点发生变化时,利率作为政策工具也应随之变化。不同的利率水平体现不同的政策要求,当政策重点放在稳定货币时,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就应该适时调高,以抑制过热的需求;相反,则应该适时调低。比如,1987年针对温度回升的经济空气,中国国务院提出“压缩经济空气”,广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中央银行明确提出“紧中有活”的货币政策,提高了中央银行贷款利率,从第四季度起,将年度性贷款和短期贷款的利率由3.4‰和5.4‰提高到6‰。1988年第四季度,面对经济过热和明显的通货膨胀,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方针,一系列旨在紧缩银根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其中包括继续提高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年度性贷款利率和短期贷款利率,由6‰分别提高为6.9‰和6.3‰,以控制信贷资金的过度需求。又如,1995年面对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中央银行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于元月一日将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在原基础上提高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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