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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劳动者一旦中暑,本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应由企业承担;

● 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标准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

高温补贴相关要求:

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高温津贴标准。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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