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财立方】当前经济发展面临三重压力之下,保险作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作用,愈加凸显。

近日,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从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持续扩大保险资金利用规模,拓宽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融资渠道,专门印发《河南省推进“险资入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


(资料图)

方案中明确了“险资入豫”行动“小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新增保险资金运用达3000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突破5000亿元,多方联动、常态推进、精准高效“险资入豫”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推动、有效落实河南省与全国主要大型保险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河南省将如何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透过方案可窥一二。

依托省级投融资平台,

推动建立“险资入豫”数据库

为确保“险资入豫”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河南省细化任务举措,从数据库、融资渠道、担保增信、投资领域等方面搭建了全方位扶持体系。

方案指出,建立项目储备机制,按照保险资金特点及政策等要求,充分依托省级投融资平台,以大企业、大项目为抓手,以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重要民生建设为突破口,按照保险资金特点、投资偏好、政策要求,建立“险资入豫”企业库、项目库2个数据库,选择一批信用评级较高、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省内企业,筛选一批符合保险资金偏好的项目池和资产包,强化入库项目的动态管理,增强融资项目的规范性和吸引力,提升“险资入豫”工作效率。

为给项目引进资金“活水”,支持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主要资管公司与省内重点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依托“三个一批”工作机制,通过项目推介会、投资洽谈会、座谈交流会、组织来豫考察等多种形式,为保险资金与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方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与此同时,方案指出,要定期组织入库项目与保险机构总部开展项目路演和常态化投融对接,完善保险资金供求信息互通机制,建立政府、保险投资机构、融资企业、中介机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指导各驻豫保险机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并及时向总部和保险资管机构推介河南省优质项目和政策动态。

提升担保增信能力,

培育一批可供险资投资的优质市场主体

保险资金“活水”引进来,如何确保能用到实处?

对此,方案中提到,提升担保增信能力,做强省内融资主体,引导地方政府推动资源优化配置,以“注资、注产、授予经营权”等方式推动省、市级投融资平台转型为市场化主体,培育一批可供险资投资的优质市场主体。

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河南支持信用评级AAA级企业发挥担保潜能,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符合保险资金投资条件、信用资质不够突出的市级重点项目引入保险资金提供担保增信服务,提高在保险机构的内部评级,创造企业运用险资的必要条件。

与此同时,河南不断拓宽险资投资领域,探索省内大型企业与保险机构合资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建设。积极引导保险机构通过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各种方式支持河南省高成长性企业发展。鼓励省内银行机构与保险机构在保险代理销售、大额协议存款等方面进行互惠合作,进一步提升银行对实体的信贷投放能力。

河南作为人口大省,养老、健康、医疗等服务业发展空间较大,逐渐成为保险资金青睐的投资领域。方案中对此也提到,将落实省政府优先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等相关政策要求,继续引导保险机构加大对健康、医疗和养老等上下游产业投资力度,参与我省实体经济建设。积极引导各地政府、企业转变观念,稳步提高长期债券、超长期债券融资比重,引导保险机构等长期投资者不断提升对河南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的投资和支持力度。

最高奖励100万元,

鼓励引进利用保险资金支持省内民生工程

除政策引导扶持外,河南省将拿出真金白银力推“险资入豫”专项行动。

方案中指出,对于省内采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各种形式引进利用保险资金,并支持河南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的企业,省财政按照实际融资金额给予企业不超过1%最高100万元的奖励,鼓励各地出台引进保险资金的专项奖补政策。对保险资金在河南投资力度较大的企业或机构,河南省在政策性保险业务、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优先予以考虑。

此外,为推进“险资入豫”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河南省推出多项保障举措,如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等带头建立省“险资入豫”协调机制;对签约项目进行全链条跟踪和“保姆式”服务;将驻豫保险公司向总部推介“险资入豫”项目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等。(记者 丁倩)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