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办理去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6月30日,近期税务总局密集公布几起个税汇算相关违规案例,释放对不依法办理个税汇算进行严惩的信号。

5月16日,广东税务局查处一起自然人纳税人拒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

广东省佛山市税务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宣某某未依法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经多次提示提醒仍拒不配合,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其进行立案稽查。经查,宣某某未依法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5.03万元,宣某某在检查期间主动申报补缴了税款。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宣某某少缴税款拟处0.5倍罚款,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9.13万元。目前,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今年3月,跟上述宣某某有相似行为的李某某,因拒不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3万多元,最终被定性为偷税,收到税务局0.5倍罚单。

2019年个税改革之后,中国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因此需要在第二年个税汇算时,才能准确计算出实际应缴个税。这与上一年按月预缴个税可能存在出入,当预缴个税多于实际应纳个税,税务局会退税,反之个人就需要补税。

在一系列制度设计下,补税人数远远少于退税人数,但平均补税金额相对较高。比如某省2019年个税汇算中,实际补税的人数为30.3万人,人均补税5379.5元。实践中大多数人依法申报个税汇算补税,但仍有少数人拒绝个税汇算去补税,这实际形成偷税行为。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大纳税人应依法依规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故意虚假填报或经提醒拒不更正的,除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外,还将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一般来说,在个税汇算时,为了尽早拿到退税款,能获得退税的个人会尽早申报个税汇算。相反为了延迟缴纳税款,获得货币时间价值,补税人群往往会在个税汇算截止日期之前申报补税,目前可能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办理个税汇算进行补税。税务部门公布拒不依法办理个税汇算补税处罚案例,将对这类行为起到威慑作用。

除此之外,对于个税汇算中,虚假申报以获取退税的行为也遭到严打。

比如,刘某某在未购买符合扣除条件的商业健康险的情况下,在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虚假填报了商业健康险2400元,还在网络社交平台传播“退税秘笈”,诱导其他人员虚假填报。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提醒,刘某某更正了汇算清缴申报,并补缴了税款和滞纳金。考虑到刘某某在税务机关提示提醒后能够纠正补税,认错态度良好,税务部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不予处罚。

税务部门同时提醒,广大纳税人应依法依规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认真阅读个税APP提示提醒信息,如实准确填报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申报项目,需申报补税的要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申报补税,不要轻信网上各类“退税秘笈”,更不要在网络社交平台随意传播非官方涉税信息,做依法诚实守信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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