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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上海发布《关于促进“五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实施资金收付更加便利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体系,探索推动自由贸易账户、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融资租赁、跨境资产转让等领域金融政策及业务创新试点。推进上海数据交易所建设,开展“正面清单+安全评估”数据跨境试点,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模式,打造国际数据港。

意见要求,打通人才、资金、数据等要素境内境外流通堵点。实施更加便利的境外人才从业政策,争取国家支持出台一批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在浦东新区先行探索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实施更加积极的留学人员引进政策,将留学人员创业园打造成为海归人才来沪创业的有形载体和前沿阵地。

意见指出,加快培育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新兴产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领域“上海创造”加快转化为“上海制造”。抓住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机遇,在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加快集聚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立足国家战略需要,在新型海洋经济、氢能与储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前沿领域规划布局一批面向未来的先导产业。适应、引领新需求,聚焦在线新经济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新经济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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