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晶和*ST泽达两家公司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成为科创板首批退市公司。

涉欺诈发行,*ST紫晶被罚款3668万元,多名高管市场禁入

4月21日晚,*ST紫晶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公司《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公司已触及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4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资料图片)

*ST紫晶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存在欺诈发行行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ST紫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郑穆给予警告,并处以2164.26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罗铁威给予警告,并处以1803.55万元罚款;对时任*ST紫晶董事、总经理钟国裕,时任*ST紫晶董事、财务总监李燕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20万元罚款。

此外,对时任*ST紫晶监事、总经理助理黄美珊、时任*ST紫晶副总经理焦仕志等多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60万元-50万元不等罚款。

同时,证监会还对郑穆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罗铁威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钟国裕、李燕霞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虚假记载、虚增利润,*ST泽达被罚8600万元,高管市场禁入

*ST泽达公告,4月2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其中,公司《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述情形。公司已触及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4月24日开市起停牌。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ST泽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0440万元罚款;对时任*ST泽达董事长、总经理林应给予警告,并处以3,800万元罚款;对时任泽达易盛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应岚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对时任泽达易盛财务行政中心主管、行政部副总监、监事、内审部负责人王晓亮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泽达易盛财务经理姜亚莉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同时,因在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证监会决定对林应、应岚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零容忍”

*ST紫晶、*ST泽达分别于2020年2月、2020年6月上市,仅三年左右时间,两家公司即因涉嫌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去年5月,上交所公告显示,拟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听证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本次修改,上交所围绕“严、准、快、实”目标,释明从严监管立场。上交所明确对注册制下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规避退市、逃废债等恶性典型违规行为严肃追责,对严重损害发行人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从重处理等原则。

今年4月10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沪深交易所主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仪式上表示,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露头就打,实行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处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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