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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27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批复文件主要内容有同意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此外,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保利发展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料显示,6月9日,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审核认为该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保利发展于去年12月30日发布定增预案,拟募资不超过125亿元。

该申请于3月2日获上交所受理,3月23日收到上交所审核形成的首轮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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