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媛媛、实习记者孙永乐 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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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晚间,东方证券公告,宣布两项人事变动,以及公司部分业务组织架构调整的信息。
东方证券称,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聘任陈刚为公司首席研究总监、聘任吴泽智为公司首席投资官。
同日,东方证券还公告了关于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组织架构设置调整的信息。
公告称,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吸收合并投资银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后,根据监管规定和业务整合要求,公司设立投资银行业务执行委员会、投资银行事业部(下设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债券业务总部、并购业务总部、质量控制总部、资本市场总部五个公司一级部门)和内核总部等机构,负责组织和开展投资银行相关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陈刚自2014年3月起至今担任东方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泽智亦是公司老人,从2005年起在东方证券从事固收投资,至2021年3月起担任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总经理、2021年8月起担任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总经理。
而近期,市场对于东方证券的人事变动也颇为关注。
此前的4月19日晚间,国泰君安发布公司副总裁龚德雄离职的公告。随后,有机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已确认龚德雄将前往申能集团担任副总裁一职。而由于申能集团控股东方证券,因此龚德雄极有可能会调往东方证券,接手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后续东方证券整体的人事及组织架构都有可能面临变动。
不过,东方证券未对前述消息发表评论。截止目前,申能集团也尚未正式公告人事任免信息。
在投行方面,3月6日,东方证券就公告称,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投行”)获得证监会批复。吸收合并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有效提升业务拓展和客户综合服务能力。
事实上,早在2月底,证监会便核准了东方证券关于吸收合并东方投行暨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并做出了对应批复。其中,重要内容有以下三点:
一是吸收合并完成后,东方投行解散,其北京分公司变更为东方证券北京分公司;二是核准东方证券业务范围由证券承销变更为证券承销与保荐;三是东方证券按规定将申请并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东方投行前身是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花旗”)。东方花旗成立于2012年6月,由东方证券与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出资占比为分别为66.67%、33.33%。
2019年1月,东方证券董事会审议通过收购东方花旗33.33%股权议案。2020年4月,东方证券成功完成收购东方花旗余下33.33%股权。
自此,东方花旗更名为东方投行,成为东方证券全资子公司。而此后东方投行解散,距离更名未满3年。
2021年6月21日,东方证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吸收合并事项相关议案。同日,东方证券独立董事公告意见表示同意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通过的公告中,东方证券表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将对公司投行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进而提升公司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具体影响来看,一是公司投行业务牌照分割问题将得以解决,有利于充分发挥全牌照的优势,提高展业效率;二是能够有效解决东方投行作为子公司经营时,流动性风险等指标对开展投行业务的影响和制约;三是公司投行作为部门整体运作,管理与决策效率将有效提升,有利于推动公司投行业务整体发展。
2022年7月5日,就在吸收合并事项进行过程中,由于东方证券高管变动,导致东方投行高管层也发生了变动。其中,马骥、潘鑫军两名高管退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原总经理、财务总监马骥变更为原高管崔洪军。
而本次组织架构调整之后,东方证券后续人事变化亦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