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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晚间,鑫苑服务在港交所发布公告,拟变更IPO及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2019年IPO公告,鑫苑服务拟按以下方式动用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60%的募集资金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寻求战略收购及投资机会;约15%将用作拓展增值服务业务线所提供的服务类型;约15%将用作升级及发展自有信息技术及智能系统;约10%将为营运资金需求及其他一般企业目的提供资金。
另据2020年配售公告所披露,鑫苑服务拟按以下方式动用2020年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60%用作业务发展,主要关于多元化提供予客户的服务种类、升级及发展智能系统;约30%用作与主要业务有关的业务或目标的策略投资;约10%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此外,2021年鑫苑服务配售及认购公告以及年度报告所披露,由于注资并未完成,故该公司拟按以下方式动用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其中约75%用作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业务或目标的策略投资,约25%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截至2022年6月23日,鑫苑服务尚未动用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尚未动用2020年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及尚未动用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合共达约2.45亿元。董事会已决议合并尚未动用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尚未动用2020年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及尚未动用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
具体来看,30%(约7340万元)用于把握战略投资机会,择优并购,以及进一步发展战略联盟及扩大物业管理、增值服务及物业工程业务规模;20%(约4900万元)用于进一步开拓增值服务;30%(约7340万元)用于升级数字化及智能化管理系统;20%(约4900万元)用于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