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陈玉尧】2021年1月创业板IPO被否后,时隔两年,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再次冲击A股上市。

2月28日,记者了解到,速达股份本次申请深交所主板上市,已获交易所受理。

据招股书,本次IPO,速达股份拟发行不超过1900万股新股,募集资金6.63亿元,用于扩大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能力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资料图)

募集资金规模及项目投资情况

其中,位于郑州航空港区的煤炭机械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建设项目,总投资额5.24亿元,计划通过 24 个月完成建设,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实现总产值12亿元。

速达股份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业务主要围绕煤炭综采设备液压支架开展,为煤炭生产企业提供维修与再制造、备品配件供应管理、二手设备租售等综合后市场服务,并为机械设备生产商提供流体连接件产品。

其服务或产品涉足煤炭综采设备和工程机械两个领域,目前已覆盖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新疆等主要煤炭生产区域,与中国神华神东分公司、宁煤集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陕煤集团、中铁工业等大型国有企业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022年上半年,速达股份实现营收5.39亿元,归母净利润6461.5万元。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其资产总额16.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4亿元。

本次A股主板IPO,速达股份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境内企业申请在本所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招股书显示,速达股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下同)均为正数且累计为2.38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1亿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1.38亿元,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为20.4亿元,均符合上述要求。

2021年初,速达股份曾冲刺创业板IPO,但未能通过上市委审核。其时,郑煤机持有速达股份29.82%股份,为速达股份第二大股东。但速达股份与郑煤机存在较多关联交易,且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叠。彼时发审委较为关注的问题包括:速达股份对郑煤机的依赖是否对该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双方是否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2021年12月,郑煤机与扬中市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570万股速达股份股权转让给扬中徐工。对于该笔交易,招股书中提到,扬中徐工作为产业投资人有助于速达股份工程机械后市场领域业务的拓展;同时可以进一步降低郑煤机的影响力。目前,郑煤机持有速达股份19.82%的股份,仍为其第二大股东。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速达股份是全面注册制推行以来,河南首家申请主板上市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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