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债务漩涡的宝能集团董事长姚振华,因为法院一纸“下落不明”的公告成为网络热点后,难得地通过媒体报道“高调”现身。但宝能的整体化债工作仍存在一定挑战。
3月17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的一则关于“广州宝时物流有限公司、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提到:“因你(姚振华)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达”。该公告于3月22日在社交网络上广泛传播,引起关注。
截图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目前已从法院官网删除
3月22日上午,宝能集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称,3月21日,宝能集团董事长姚振华走进宝能汽车深圳工厂进行工作检查,全面了解深圳工厂生产复工运行情况,并与在场的宝能汽车集团高管和深圳工厂的管理干部作深入交流,就宝能汽车深圳工厂2022年的重点工作做全面督导。
对于姚振华的“下落不明”的说法,宝能集团相关负责人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表示,之前广州中院相关法律文件未送达成功,导致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现因线下送达已成功,线上公告将于近日撤销。
根据宝能公司回应,姚振华已经与法院联系,说明送达已经完成。3月22日下午约13时,记者发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上已不见上述公告。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俞菁华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关于公告送达的相关规定,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作为一种法定送达方式,公告送达可以实现被告下落不明情况下诉讼程序的有效推进。
“公告称姚振华下落不明,可能是原告提供的姚振华联系方式或送达地址不正确、原告无法提供准确的送达信息等,导致相关诉讼文书无法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无人签收。” 俞菁华表示,公告期为三十日,也就是说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期间被告主动联系并签收相关诉讼文书的,也视为已经完成送达,线上公告应予撤销。
从广州中院发布的公告可以看到,此案为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要求被告广州宝时物流有限公司、姚振华、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余额7亿元及利息等1400余万元。被告二(即姚振华)、被告三对被告一所负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宝能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公告提到的案件,公司正在跟进处理,后续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凭借2015年入股万科等斩获颇丰的姚振华,如今深陷债务困境。自2021年7月起,宝能系旗下多个理财产品出现违约,集团在信托和银行方面也是债台高筑。
根据宝能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中炬高新2021年10月19日回复上交所公告,截至2021年9月底,宝能集团的有息负债合计为 1927 亿元(包含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理财产品及发行的公司债券),对外担保余额 308 亿元。
彼时公告称,近期较为紧迫的流动性资金缺口约200亿元,包括理财产品兑付合计83.49亿元;较急迫的工程款26亿元;紧迫的经营款及到期本息85亿元。
对于公司遇到的资金周转困难,宝能集团在公告中称,根本原因在于制造业的巨额资金投入,叠加疫情、房地产政策调控、融资集中到期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2021年12月8日,宝能集团通过“中国宝能”公众号发布理财产品兑付方案,宣布从当日起组织对指定理财产品底层资产的收购,收购款全都用于理财产品的兑付。
随后的12月13日下午,宝能集团又发布了针对兑付方案的进一步说明,再次承诺将不晚于2022年6月30日组织完成对投资者本金及收益的兑付,并针对此前提出的房产兑换方式,公布了可供置换房产的所在地、类型,以及配套服务等。
一位接近宝能集团内部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目前宝能集团正在按照此前发布的兑付公告积极推进兑付,承诺的到2月底每个投资者获兑付总额不低于20万元已经完成。至于公告中提出的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底层债权类资产进行收购,有压力,但也正在努力按计划节点推进。该人士并表示,宝能整体化债仍存在一定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