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娜(002327.SZ)“踩雷”中信证券(600030.SH)资管产品一事仍在发酵。
(资料图)
资管产品出现逾期兑付,且逾期已超5个月尚未完全解决。因该事件,A股龙头家纺企业富安娜与“券业一哥”中信证券双双被推上风口浪尖。
涉及的产品“富安1号”到底是什么性质,双方的风险承担与责任划分,越来越成为该事件最大的博弈点。
9月9日,富安娜证券业务部门相关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回应称,“(公司)只是买了一个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其同时表示,“我们并不了解底层资产,对底层资产也没有任何关联,更不涉及到什么通道业务,我们连通道业务是什么都不知道”。
就在前一日,富安娜公告称,公司购买的中信证券富安1号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中信证券,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的相关协议中,不存在涉及通道业务的情况;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与中信证券富安1号理财产品的底层资产标的没有任何关联,也不存在主动挑选标的资产,由中信证券作为通道发行富安1号的情况。
有接近中信证券的人士对记者表示,针对“富安1号”相关情况,中信证券此前与富安娜方面持续沟通。“都是按照合同来执行的,对方(富安娜)相关负责人在历次操作和合同的协议上都签了字。中间产品转换了一次,都是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执行。”该人士称,“不可能是我们自己操作客户完全不知情,底层的处置情况也是要沟通的”。
不过,上述富安娜证券部人士称,中信证券并没有告知风险,“他们(中信证券)领导过来每次汇报产品,都没有说过风险”。
到底真实情况如何?围绕上市公司对底层资产状况是否知情、中信证券是否告知风险,双方各执一词。富安娜资管产品“踩雷”事件正逐渐陷入“罗生门”。
买的是“理财”,卖的是“资管”?
半个月前,富安娜首次披露资管产品“踩雷”情况。
据公司8月23日公告,其购买的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富安1号”逾期兑付,逾期金额约1.065亿元。
富安1号的受托方为中信证券,去年3月9日,富安娜以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了该产品。富安娜称,原定于今年3月19日前后收回该笔投资本金和收益,但经过多轮沟通,截至上述公告日,仅收到本金1350万元,剩余资金已逾期,未兑付的650万元货币基金,中信证券未做出合理解释。
随后中信证券方面发声,表示将积极推进事件的处置进展,尽最大努力保证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过,上述富安娜证券业务部人士9日对记者称,“我们现在已经向中信证券方面发了一些沟通函,但目前都没有回复,也没有提供我们需要的资料”。
“富安1号”底层资产为东方红货币B、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为什么会买入该产品?该人士称,“只是因为有一个很合适的收益、且风险可控的一个固定收益类理财”。
不过,看似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却意外出现逾期兑付。
据富安娜相关公告介绍,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蓝德置业”)早已实质违约,且2019年和2020年审计报告均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主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日前被法院裁定延长至2022年12月28日。
争议风险承担
底层资产“暴雷”已成事实,但风险应该由谁承担?是中信证券,还是富安娜?
在这一问题背后,还有诸多细节争议。比如,中信证券是否履行了提示风险义务?债务人实质违约的项目为何成为投资标的?上市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前是否进行了尽调和风控把关?产品逾期已达5个月之久,公告披露为何滞后?
有业内人士此前对记者表示,对于该事件,资管计划合同内容成为关键。
“这个产品富安娜已经买了五期,但目前披露的只有第五期的持仓,前四期的底层资产不得而知,是否也包括北大资源海港城项目?”上海小郁资产总经理左剑明曾表示。由于资管计划合同非公开,具体情况无法明确。
对于公告披露时间滞后的问题,公司证券业务部人士称:“出现产品逾期情况之后,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情况,并且通过多种途径去了解产品为什么会逾期。再者,在了解情况以后,还要对估值等各方面进行认定。这些都需要时间。”
“我们的第一反应是,作为上市公司就是要把本金和收益追回来,对投资者负责。”上述人士表示。
那么,富安娜的风控把关是否存在缺失?该人士告诉记者:“我们就是签的一个固定收益类的理财追加,每期的追加。如果说委托你(中信)以后我还要自己去辨别资产、挑选资产、做尽调,那我为什么要付钱给你(中信)呢?我们公司自己成立一个投资部不就行了。”
不过这一点中信证券并不认同。有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个不能说是逾期。富安娜买的是定向资管计划,在充分告知风险且知情签署合同之后,理应是盈亏自负”。
但富安娜方面坚称,中信证券并没有告知风险,自己也不清楚底层资产的情况。“他们(中信证券)领导过来每次汇报产品,都没有说过风险。”
前述证券部人士进一步表示:“中信是‘券商一哥’,我们信任,这也是我们选机构的一个风控,就是只跟头部的。”
律师:双方各执一词,可采取司法渠道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第一财经记者称,上市公司在知道理财产品出现问题之后,并没有及时披露,解释的原因是否能够被接受,要打个问号。
“有些事情可能上市公司一时无法评估到位,但也必须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因为信披的前提并不以上市公司了解透彻为前提,而是要及时告知投资者情况。”他表示。
在许峰看来,若底层资产尽调存在问题,中信证券需要说明投资尽调是否充分,是否掌握了前期财务已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情况,以及富安娜需要说清楚是否自己选择持续投资。
许峰认为,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司法的方式解决问题,不能因为涉及事件的双方之间的纠纷或意见不一致,阻碍了信披。
此外,对于此次事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富安娜在8日的公告中称,富安1号逾期对公司正常经营没有影响、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但具体影响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
今年上半年,富安娜共实现营业收入13.35亿元,同比增长2.06%,净利润2.11亿元,同比增长0.68%,扣非净利润1.92亿元,同比增长0.14%。半年报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该公司购买的券商理财产品逾期未收回金额1.119亿元。
富安娜称,投资资金延期兑付或存在部分损失的风险,公司在2022年半年报中已将该产品账面盈余部分875万元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这个举动(计提)是出于谨慎,但最后数据还是要根据估值来。”上述公司证券业务部人士表示,“我们也是根据2021年中信给我们的估值来的,但现在我们觉得估值都是有问题的,现在还在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