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纷纭元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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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1月27日,钱学森先生在致汪成为先生的信中,就关注到“Virtual Reality”(虚拟现实技术)及其在人机结合和人脑开发层面的应用,并名之为“灵境”,深刻地洞察到人机深度结合时代的到来。1992 年,美国科幻作家尼尔·斯蒂芬森在其著作《雪崩》中提出了“Metaverse”,构建了一个平行于物理世界的大型三维虚拟空间。
随着Facebook改名Meta,微软、高通、英伟达等科技巨头纷纷布局元宇宙,2021年被定义为“元宇宙”元年。新概念、新思想和新探索不断涌现,支持与质疑声音并存,各方观点令人眼花缭乱莫衷一是。
逃不开的扩散律、价值律和演化律
关于元宇宙、WEB3.0的定义非常多,如果你陷入这些不同视角、不同侧重的概念,必然会无所适从。把握住元宇宙的底层逻辑,需要深入把握三个定律:
1►数字技术的扩散律
不管是ICT、电信、互联网、还是数字经济与WEB3.0、元宇宙,其本质都是数字技术在经济领域扩散的结果。那么技术扩散有什么规律呢?一般而言,一项技术的扩散,受到用户的感知价值、感知易用性和感知风险的影响。为什么我们先有消费互联网、后有产业互联网?因为客户端的数字化能够很快转化为流量、用户,能够在短期内见到经济回报,感知有用性强;客户端的业务逻辑无非就是人的行为逻辑,无非就是用户的性别、年龄、学历、收入、偏好等,比较容易理解,感知易用性强;用户端的投入是局部性的(特别是在早期),资金占用较小、效果反馈周期短,因此相对的预期风险就会低。
理解了技术的扩散率,就能够理解为什么现在做GameFi的比做数字孪生的多。GameFi本质上是消费互联网的逻辑,靠流量驱动,投入小来钱快周期短;而数字孪生则是B端场景驱动的,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
2►商业模式创新的价值律
判断每一次迭代带来的的商业机会,关键要看它有没有带来颠覆性的商业价值。例如,WEB1.0实现了人与信息、人与服务的连接,实现了去中介化,破除了地理空间的限制,相对于工业经济的商业模式,这显然是颠覆性的,所以门户网站、电子商务爆发。WEB2.0实现了价值创造的去中心化,由B端创造商业价值转化为用户创造价值(更贴切地讲是价值共创),用户的身份由消费者转化为消费者与生产者并存的二元身份,因此平台经济崛起,流量(用户规模)成为最核心的企业资源,博客、社交网络等模式崛起。移动互联网时代颠覆了PC时代的流量入口,流量入口实现了场景化,让PC时代的互联网流量第一入口——搜索引擎——地位受到挑战,TMD取代了BAT。
我们现在探讨元宇宙的商业前景,关键也要判断,哪些商业模式是颠覆性的?颠覆性的商业模式创新一般是颠覆传统产品或者服务的首要价值主张。例如,传统手机的首要价值主张是通讯,而苹果将智能电话的首要价值主张定义为移动互联网终端,这是颠覆性的。WEB2.0游戏的首要价值主张是好玩,但现在WEB3.0游戏主打的是让玩家在玩游戏的时候能赚钱,那么这是不是颠覆性的商业模式创新?非常值得探讨。
3►技术-经济-社会协同的演化律
数字技术首先与经济融合,在经济领域首先与C端融合,逐步向B端扩散。当数字技术与经济的融合达到一定的程度,便会向社会领域扩散。当数字技术扩散到社会领域,新的变革表现为:社会关系的变革,如组织的变革,由中心化的组织向去中心化的组织演化便是一例;价值观念的变革,如认可数字资产的价值便是一例;治理体系的变革,例如数字货币如果主流化,实际上就形成对主权国家的中央银行货币体系的冲击。
理解了演化律,就可以预见元宇宙的发展道阻且长:电子商务替代了传统零售业,会被认为是新的生产力替代了旧的生产力;数字货币如果替代传统货币,则构成了对现行国家主权货币体系的冲击。显然,后者的难度要大得多。想象一下,LIBRA(Facebook发行的数字货币)一旦主流化,全球的央行都会面临一个27亿用户、没有边境的超级银行的挑战,因此目前主流国家的央行没有一个支持私人数字货币,并且积极发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以应对挑战。
从以上三个定律把握元宇宙,可以发现:
一是元宇宙是数字技术扩散的一个新阶段,从信息物理系统(CPS系统)、数字孪生(Digital Twins)到现在的元宇宙,都体现出技术扩散深化的过程。未来也许不叫元宇宙,但是依然会体现这一扩散趋势、符合扩散规律。
二是理解商业前景要有系统观。元宇宙的发展是数字化基础设施的普及、硬件性价比的提升(摩尔定律)、公众数字化素养的提升(特别是互联网原住民的崛起)、企业的数字化改造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是元宇宙未来的商业前景需要找到创造新价值的商业模式、确定的盈利模式以及与现行政策兼容三个要素的平衡点,即能够为用户创造新价值、能够保证运营商赚钱、且这一模式能够为现行法律监管体系所认可。
只有崩盘能够让市场冷静
悲观者往往正确,而乐观者收获成功。即便有些商业实践不符合上面三个规律,不排除从业者能够赚钱。这样的历史不断在重演:从17世纪的郁金香泡沫、南海泡沫,到2000年的互联网泡沫,到P2P、O2O,尽管一些市场行为背离常识,但依然有人赚钱。这种盈利并不具备可持续性,但利润面前少有人保持理性:当看到一款P2P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在30%的时候,很少有人去看一看作为企业中的佼佼者——上市公司的平均年利润率能不能承担如此高昂的融资成本。当看到O2O的光明前景时,很少有人思考以用户端的规模经济(网络效应)主导的消费互联网有没有给中小运营商机会。群体往往呈现出盲目、冲动、狂热及轻信的特点,而有些商业创新的出发点,或许就是面向乌合之众。
为什么学者们的观点不能让市场的参与者冷静?为什么政府的监管难以让市场的参与者冷静?回顾历史,市场会回馈参与者,也会给参与者以教训:2000年的互联网泡沫让所有人认识到要认真思考互联网的盈利模式,从而确定了电商、广告和游戏三大盈利模式,直到今天消费互联网仍然跳不出这三大模式;2015年的“互联网+”和O2O让参与者见识到了互联网巨头流量的威力,开始考虑找寻其他流量的入口,场景化成为趋势;2017年的AI泡沫让参与者认识到技术不是万能的,与实体经济融合成为共识。这些共识的背后,都是真金白银的教训。
元宇宙的价值共识何时形成?规律和常识如同父母,而市场参与者永远像青春期的孩子。规律和常识一万次的说教,不如市场参与者的一次损失来的深刻。
技术革命总是与金融资本交织,市场的狂热是技术经济发展生命周期的必然,而唯有一次崩盘,会用切肤的损失,给参与者带来冷静、引发反思,进而实现技术驱动的价值重构与再造。
把握元宇宙的确定性趋势
那么,元宇宙的未来,值得期待吗?
不管有没有元宇宙、叫不叫元宇宙,未来的几个趋势是确定的:
第一个趋势是数字技术的发展与扩散。以区块链技术、虚拟现实技术、5G以及高性能计算等为核心的数字技术的扩散过程必然会进一步深化,驱动和支撑更多的创新应用。未来的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服务会像现在的电力一样,只有在停电的时候大家才会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第二个趋势是虚拟世界的崛起。虚拟世界的价值体系(如数字资产)、组织规则(如分布式组织)一定会照进现实,形成对人类社会的改造,但是这个改造过程或许会很漫长。
第三个趋势是互联网原住民的成长。00后、10后逐步成为社会的主流群体,他们对于新技术、新理念和新商业模式的认知和接受度,是新商业增长的重要支撑。
把握住这三个趋势,我们就会对元宇宙的未来充满信心。如何把握这三个趋势带来的商业机会,或许真的需要一次崩盘,让大家认识到一些路走不通,撞到南墙再回头。
当然,我们要认可试错的价值,承认先行者的勇气。
只有监管确定了,市场趋势才能确定
从党的十九大之后,我国对于数字经济的发展导向,有三个明显趋势:一是从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的融合,强调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二是关注数字经济的底层核心技术创新,强调关键技术自主可控;三是形成了以平台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与数字治理为核心的治理体系,强调健康发展。从这几个趋势出发,我们可以预测:第一,以流量和资本驱动的发展模式不会有太多政策红利,因此C端的元宇宙应用至少不是国家扶植发展的重点。第二,重视“硬科技”,因此元宇宙的底层技术创新会具备比较好的发展环境。第三,只有受到监管的发展才有可能持续,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最近国家及各地区出台的元宇宙或虚拟现实的发展规划不提NFT,因为对于加密资产的监管体系还没有建立。
因此,从业者应该主动向监管层靠拢,共同探讨监管体系的建设。监管的确定意味着行业运营具备了法律地位,这是对从业者最大的利好。因此,只有元宇宙的监管确定了,元宇宙的市场趋势才能确定。
(孙毅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