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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平台经济的主要监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健全数字经济领域基础性规则制度,推进监管机制建设,创新常态化监管模式,不断提升对互联网平台的常态化监管水平。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大显身手。

4月13日,国新办就“激发市场活力 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举行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介绍,主要采取五个方面的举措,来引导互联网平台的健康发展。一是强化规则制度供给,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二是推进监管机制建设,促进互联网平台监管高效协同。三是创新常态化监管模式,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四是加强数字化建设,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和水平。五是优化服务举措,更好释放数字经济发展动能。

在强化规则制度供给方面,罗文表示,健全数字经济领域基础性规则制度,完善指南、指引、标准等配套制度,以公开公正透明的规则制度向市场释放清晰明确的信号,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在推进监管机制建设方面,罗文介绍,研究探索建立健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监管责任制度,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等综合协调机制作用,完善跨部门综合执法,探索建立区域一体化沟通协调和对接合作机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在工作当中是一直坚持规范监管和促进发展并重,通过执法不断优化平台经济领域市场竞争的秩序,进一步激发平台企业和平台内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

她介绍,执法手段除了行政处罚之外,还有约谈提醒、行政指导、规则指引等等这些梯次性的监管措施。这些措施会组合构成常态化的反垄断的监管措施。综合运用这些措施,根据具体问题能推动提升平台经济领域竞争的层次和水平。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四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

甘霖表示,在依法查办垄断案件的基础上,督促全面停止“二选一”等垄断行为,认真地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平台企业加强合规建设,同时我们也注重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和示范作用,推动市场竞争秩序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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