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险企进入信息披露期。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自2022年1月24日以来,已经有148家保险公司披露了2021年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情况。梳理发现,超15家机构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了接受监管措施的情况。
综合违规案件可以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治理、股东股权管理、关联交易以及保险资金运用都是监管关注的重点。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应时刻把握合规红线,对于监管基本要求需严格执行。
副总被免职一年半被发现依然在任?
公司副总被免职超过一年半,却被监管在检查中发现依然履行职责,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泰康养老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中。
据泰康养老险公司披露,黑龙江银保监局在检查中发现,其公司原副总经理郭某某在免职后,2019年11月至2021年5月依然履行副总经理职责,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黑龙江银保监局对其黑龙江分公司做出了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处罚。
某资深保险业人士对财联社记者分析,这属于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很多时候小机构和三级机构甚至不知道自己违规,缺乏合规检查和教育”,业内人士坦言。
兰迪律所合伙人陈禹彦则对财联社记者指出,保险公司高管必须报行一致。因为没有监管批复而实际履行高管职能,明显涉及违规。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应该时刻把握合规红线,对于监管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内部要经常进行培训和每年度系统的合规检查。
泰康养老险黑龙江分公司也表示,已经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推进落实。
华汇人寿、中信保诚、德华安顾被点名公司治理问题
公司治理是监管关注的重中之重。银保监会指出,近两年来推进《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持续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构建起覆盖全部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监管综合评估体系,持续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质效稳步提升。
在严监管的态势下,多家保险公司也被监管指出存在股东股权管理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
据华汇人寿披露,在2021年12月27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现场检查意见书》,对公司及相关股东提出通报批评并责令予以改正。并提出了“严格股东股权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体系建设”的监管意见。
而中信保诚人寿也披露称,在2021年11月收到了银保监会《2020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情况通报》,指出公司在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风险控制、关联交易、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等方面仍需改善。
德华安顾人寿表示,山东银保监局2021年11月16日就其2022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情况进行了现场通报,从董事会治理、监事会和高管层治理、关联交易治理、市场约束、其他利益相关者等方面指出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银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部主任赵宇龙不久前曾撰文建议,修订《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在限制特定行业、特定类型的企业进入保险业的同时,对股东资质进行分类管理,扩大保险业的投资者范围,支持符合国家政策、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状况稳健的企业和资金进入保险行业,增强保险业资本实力。
虚开费用、虚假业务仍频发,亚太财险分公司因被举报收调查书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亚太财险披露称,2021年12月13日,其四川分公司因举报事件被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了《调查通知书》。
对于人身险公司,虚构费用、虚列开支、互联网保险产品开发设计的问题、销售误导,产品费率、业务资料不真实等问题都是监管关注的重点。据财联社记者统计,包括中意人寿、德华安顾人寿、中邮人寿、农银人寿、中德安联人寿、中荷人寿、中银三星人寿、泰康人寿在内的8家人身险公司因这些问题被采取监管措施。
对于财产险公司,车险业务真实性问题也是关注重点。据亚太财险披露,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就涉嫌反“报行合一”、高费用低赔付现象严重,准备金水平偏低等问题约谈其佛山中支,要求其认真捡视经营政策合理性、落实报行合一和数据真实性监管要求,推动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