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多日下跌的渤海银行上演“大跳水”,盘中每股股价数次跌破1港元。
3月1日开盘不久,港股上市股份行——渤海银行突然下挫,盘中跳水一度跌超28%,每股股价跌至0.93港元创历史新低。
一位港股分析师向券商中国记者指出,渤海银行此次暴跌可能是因为质押股票被强行平仓。此前,甘肃银行港股也曾一日内暴跌43%。但也有熟悉港股的银行业人士持不同观点:“金融机构平仓导致股价暴跌的情况少见,大部分是有真利空消息出现。”该人士向记者表示,“不过港股流动性差,1元左右的股票暴涨暴跌也是常有。”
另一位市场分析人士则认为,渤海银行近年罚单不断,又爆出28亿存单质押事件,此次暴跌可能和该行即将发布的2021年业绩有关。
对此,券商中国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渤海银行方面,但截至券商中国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股价闪崩一度跌28%
3月1日,渤海银行以1.31港元/股开盘,不久后股价突然大幅下挫,盘中一度跌超28%,跌至0.93港元/股刷新上市以来新低,随后略微回调,在1港元/股附近震荡。截至收盘,渤海银行大跌23.85%,报收于0.99港元/股。
有港股市场分析师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渤海银行此番闪崩的表现有可能是抵押融资的股份被沽,导致股票被强行平仓。从渤海银行股价情况来看,该行每股股价由去年年底的3港元/股跌至1港元/股。
此前甘肃银行在2020年“愚人节”当天出现的闪崩也是由于金融机构强制平仓引发。具体而言,甘肃银行于2020年4月1日下午14时28分,股价出现连续跳水并跌破1港元/股,当日最终报收0.65港元/股,跌幅达43.48%。
彼时,甘肃银行向券商中国记者回应股价下跌的原因称,一方面系港股汇丰控股等暂停分红派息,带动港股银行板块整体下跌;另一方面,由于相关股东出于融资目的,将甘肃银行H股质押给金融机构,为履行相关融资安排义务,相关股东质押的H股被强制出售,导致股价和交易量大幅波动。
港股银行板块普跌
事实上,3月1日当天,港股银行板块普遍出现下跌。其中,在渤海银行领跌下,泸州银行跌超7%,江西银行跌超6%,贵州银行、晋商银行等多家内资行跌幅超2%,渣打银行、中银香港也跌超1%。
受俄乌冲突等消息影响,港股银行股连续多日表现低迷。2月25日,港股银行股当日开盘普遍走低,渤海银行跌超4%,渣打集团、汇丰控股跌近4%,工商银行跌超1%。
一位熟悉港股的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由于较差的流动性,港股1元左右的暴涨暴跌时常会发生。不过,对于质押股票被强行平仓的这一猜测,该人士表示,“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一般是出现利空消息。”
另有市场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渤海银行之所以出现大幅度的跳水,跟即将公布的过去2021年的年报有一定的关系。
“去年由于渤海银行风控出现的问题,导致28亿质押大案的发生,使得渤海银行整个上市公司商业信誉受到市场的质疑。”该人士进一步指出,尽管此前渤海银行资产规模突破一万亿,但在真正的经营战略当中缺少创新思路,“此次股价暴跌应该与该行即将公告的业绩有直接关系,但具体消息还有待于上市公司公告进一步证实。”
公开资料显示,渤海银行是《中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修订以来,唯一一家全新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首家自2000年来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且总部设在天津的股份行。
从股权结构来看,渤海银行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国家开发投资集团、中国宝武钢铁集团、天津信托和天津商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家股东发起设立。于2005年12月30日成立,2006年2月正式对外营业。
该行财报显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渤海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27.63亿元;净利润60.56亿元;同期,该行资本充足率为12.5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64%,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67%。
从中资银行奔赴港股上市后续情况来看,动力普遍不足。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向记者指出,银行板块一直处于较低估值状态,市场对于银行的不良风险也存在担忧。此外,银行成长性不如其他一些板块,“后续银行股可能使投资者获利,但个股之间或存较大分化。”
存款质押案尚未定论
作为股份行中一员的渤海银行,近段时间纷争不断。2021年年底上演的一出“存款质押案”广泛引起关注。
去年10月,一家名为济民可信的医药集团发文控诉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称该集团子公司山禾药业与恒生制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挪用存于该行的28亿元存款用作第三方公司的贷款质押担保。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消息一出便引发银行业内的高度关注。渤海银行在去年10月24日的公告回应中表示,该行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正在依法寻求司法解决,并将该事件归因为“在与相关企业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的企业间异常行为”。
紧接着,济民可信再度发布《六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一文。文章中提到,从济民可信提供的录音中可以确认该集团对质押一事“未授权、不知情”。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在接受央视采访时首次表示,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济民可信系收取了来源于华业石化系的三倍于该行存款利息的额外收益,有其他信息也显示“济民可信对此事是知情的,并非其对外声称的单纯的存款客户”。
不过,济民可信对此回应时,坚称该集团对存款遭质押毫不知情,并于11月5日发布《再次六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一文,重申其立场。双方互不承认对方的口径。
存款质押一案也引起监管层面的高度关注。去年11月12日,证监会国际部向渤海银行出具了一份反馈意见,要求渤海银行详细说明存款人为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况、进展,并问询该行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或不当操作的行为。
同年12月7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个别商业银行第三方存单质押承兑汇票案件,银保监会前期已第一时间派驻监管工作组开展现场调查和督导,并要求涉事银行总行同步进驻相关分支机构,对相关票据业务开展全面风险排查。
目前,各方尚未更新案件相关进展。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