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认为金字火腿存在期货交易发生重大损失未及时披露、超额保证金未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等四宗罪,决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通报称,金字火腿未能及时披露期货交易核心信息,截至2021年8月24日的亏损额已经达到披露的条件要求,但是直到2022年1月27日才对上述期货交易重大损失进行披露,而且披露不完整,没有对应现货期货的有效信息。
不过笔者认为,从前期公司披露的信息和监管处罚意见来看,金字火腿的问题还不仅仅是作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过程中有延迟和披露不全面、漠视投资者利益和上市公司规则。更重要的是,公司在期货市场交易过程中,由于投机心态过重、对风险预判不足,导致出现行情波动之后,交易员授权资金不够而被强行平仓,造成不可逆损失。由于交易员的神操作,让金字火腿套保不成,反而亏损5500多万,几乎相当于全年的净利润。
根据金字火腿披露的交易数据,其2021年6月和7月持仓量均为32吨,而到了8月末的持仓量却高达16272吨,无论从一般的期货交易惯例还是从生产的现货需求来看,这一数字都极其不合理。过度把头寸集中在一个合约上是产生风险的核心原因,侧面反映金字火腿套保交易投机目的大于对冲价格目的。
笔者认为,此时公布金字火腿处罚结果尽管是对公司本身进行惩戒,但背后折射出的却是国内企业做期货交易的一些共性问题。
期货本是市场价格发现工具之一,套保交易的制度设计初衷是为实体生产企业对冲风险,平抑价格波动损失。但从金字火腿等上市公司出现的问题来看,侧面反映实体企业在期货大宗交易过程中,在可能的交易利差面前产生过度投机的逐利行为,扭曲心态,操作失范,最终陷入追保平仓的亏损漩涡。
同时,期货交易属于金融交易范畴,并非所有生产性企业的内控制度、专业人才等都能匹配和驾驭其中风险。部分企业负责人和交易员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套保交易,缺乏深刻理解和足够经历和经验,去判断和把控整个交易过程。最近震惊市场的青山集团被逼仓一事更是证明,即便是在市场中久经沙场的头部企业,也有可能因为小的误判带来巨大风险。
当下全球通胀预期高居不下,大宗商品市场行情如过山车,越来越多上市公司主动参与到期货交易来规避价格宽幅震荡风险。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更应该对金字火腿此案中暴露的问题引以为戒。国内国外期货市场尽管规则不同,但是风险雷同,相关上市公司理应重视期货套保交易安全性,引入期货公司和专业人才,降低对套保交易的过度获利动机,防范“套保不成蚀把米”。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