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獐子岛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所持有的10996万股公司股票被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34291.026万元成功拍得。

根据獐子岛2021年三季度报,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持有獐子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2.49%,此次被拍卖的股权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68.74%,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

由此计算,此次拍卖成功,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持股比例将降至7.03%。公告也表示,这种情况下,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将发生被动减持并导致权益变动,将影响其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

企查查资料显示,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5月,经营范围主要包过,海盐采选、工业盐制造,粉洗盐、精制盐、日晒盐、腌渍盐加工等,公司控股股东为大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这次股权拍卖是由于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未能完成股份质押购回还款义务。

据獐子岛2月19日公告,獐子岛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股东长海县獐子岛褡裢经济发展中心、股东长海县獐子岛大耗经济发展中心,分别将其持有公司的合计2.49亿股份质押给平安证券。

2021年10月15日,三名股东收到了《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书》,要求向平安证券偿还融资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上述2.49亿股份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2月18日,三名股东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三名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因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其被冻结证券应当予以变价,并以变价所得清偿被执行人结欠之债务。

法院最终裁定,拍卖、变卖执行人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持有獐子岛10996万股。2月24日,獐子岛宣布,上述10996万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68.7384%,占公司总股本的15.4631%。

据了解此次股权变动后,獐子岛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也将进一步分散,有不愿具名律师公开表示,此次拍卖成功,獐子岛或将由此进入无实控人状态。

3月25日,獐子岛股价报收于4.16元/股,而此次拍卖起拍价折合的每股价格为3.12元。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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