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备受关注的个人养老金相关制度有望于近期落地。这预示着,以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为特点,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的“个人养老金”新时代即将开启,对于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具有里程碑意义。

业内专家分析表示,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即将开启,意味着参与第三支柱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助于促进个人养老金账户市场的竞争,丰富产品形态,从而增加公众的选择权,提高个人养老金账户市场的运行效率。

业内人士对于相关制度文件以及配套细则的出炉抱以期待。由于个人养老金的制度设计涉及多部门,因此,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合作、良好互动和顺畅沟通是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

第三支柱产品类型将扩围

个人养老金又被称为养老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第二支柱)共同组成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

此前,关于第三支柱,保险业曾有过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试水探索。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即将开启,意味着参与第三支柱的金融机构与产品范围将会扩大。

据了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对此,朱俊生分析表示,明确账户制积累模式,有利于短期储蓄向长期养老资产转化,可以增加养老金的资产规模及保障能力,有利于矫正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的结构失衡,提升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另外,亦有利于集聚长期养老资金,可对冲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储蓄率和投资率下降带来的潜在影响。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备受关注的还有个人养老金的缴费水平和投资方式。据了解,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或为12000元,后续相关部门或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或可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可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具体或可由参加人自主选择。

此外,为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方面或将考虑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朱俊生表示,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提升需求与参加的积极性,有利于扩大第三支柱的覆盖率,但具体仍有待于相关配套细则的明确。“我个人建议,可在此前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拓展税收优惠方式,同时降低领取阶段的税率,以及简化税前抵扣流程。”

据业内人士透露,个人养老金或结合实际分步实施,即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

“由于参与个人养老金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基金等,个人养老金的制度设计涉及多个部门,这意味着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同机制有待加强。”因此,朱俊生建议,为了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发展,要建立透明、高效、协同的监管框架,各监管部门要相互合作、良好互动和顺畅沟通,完善配套的税收政策、投资运营、风险监控以及参与人权益保护,提高监管效率。

三支柱要下好全国“一盘棋”

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关乎国计民生,是切切实实的百姓福祉,也是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核心抓手。

业内专家表示,多年来,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起步,通过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予以丰富,而后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形成闭环。如今,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10亿人,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正在积极发展壮大。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将有章可循,释放巨大发展潜力。

实际上,国家层面对于发展个人养老金早有谋划。2021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明确,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业内人士表示,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序发展的原则,注重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统筹布局个人养老金;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严格监督管理,切实防范风险,促进个人养老金健康有序发展。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顶层设计的出炉,下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关键在于,将第一支柱承担的过重养老压力逐步向第二、第三支柱转移,通过打通三个支柱间资金流动机制来矫正当前养老保障体系结构的失衡,下好全国“一盘棋”,整体上增加我国养老资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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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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