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未成年人沉溺直播打赏问题,四部门联合给直播平台画出几大重点。

5月7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

中央文明办有关负责人就《意见》有关背景、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答记者问时提到,“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构筑强有力的全流程全链条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意见》从7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包括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规范重点功能应用、加强高峰时段管理、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

多位专家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中对直播平台影响最大的举措是第五点,要求网站平台在《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此外,《意见》第七点还要求,网站平台在青少年上网高峰时段,即“每日20时至22时”,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

一个月内取消打赏榜单

《意见》第五条提到,意在规范重点功能应用:

网站平台应在本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加强对“礼物”名称、外观的规范设计,不得通过夸大展示、渲染特效等诱导用户。加强新技术新应用上线的安全评估,不得上线运行以打赏金额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各类功能应用。

“榜单功能的取消,能够带来的直接效应,首当其冲的就是对于恶意打赏、过度消费的规制。同时打碎了过往‘打赏为王,流量至上’的游戏规则。”浙江垦丁律所苏州分所主任朱骏超在接受21记者采访时分析,新规出台后,以往通过打赏换取流量,或以打赏额度作为主播排名、流量扶持的唯一标准的粗放做法将成为历史。

艾媒咨询CEO张毅认为,这条《意见》对直播平台的营收影响显然是巨大的,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此前直播平台的营收也是很大程度上基于非理性的经济和精神透支,都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所以目前的新规也是一种理性回归,刺激平台走出舒适圈,去做创新。”

不过,杭州一家互联网公司的法务也向21记者表露了一种担忧,即新规之后,直播平台可能针对性上线一些变种的“榜单”功能。

朱骏超建议,不管“榜单”如何多元变化,只要抓住“榜单”功能的底层逻辑及“榜单”“流量”与“打赏”之间的关联度,当榜单的名次排位与有偿打投之间产生较强关联度时,就极有可能触碰到新规的违规红线。

每日20时至22时不得“PK惩罚”

主播连麦PK,由双方粉丝投票决定输赢,输的一方要接受惩罚。这种直播PK玩法是各平台主播涨粉最快的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增加直播观看性、刺激粉丝消费的热门玩法,极易产生乱象。

本次《意见》对“PK”做出了严格限制。其中第七条提到:

每日20时至22时是青少年上网的高峰时段,也是规范网络直播的重要时点。网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时段,单个账号直播间“连麦PK”次数不得超过2次,不得设置“PK惩罚”环节,不得为“PK惩罚”提供技术实现方式,避免诱导误导未成年人。网站平台应在每日22时后,对“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项服务强制下线,并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常规模式开启方式,保障青少年充足休息时间。

此外,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和潘恺文律师均指出,从本次四部门的联合发文可以看出一个明显的趋势:即监管机构在对游戏实行严格的防沉迷新规之后,也要加强对直播平台防沉迷的重视。

部分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已然是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不少代表委员均就此提出看法,如2022年全国两会中,全国人大代表李君就曾建议关闭直播打赏。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孙建博则提出关于对“网红儿童”立法保护的建议。

姚志伟向21记者分析,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个议题上,就存在着天然的矛盾:一旦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必然也会影响其他成年观众的用户体验。平台和监管都要考虑两者之间的动态平衡。

“按照目前出台的最终《意见》,也可以看到监管层在保护未成年人议题上的决心和魄力。”他说。

还有这些重要举措

除了上述提到的两大举措,《意见》还提到以下五点:

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网站平台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发现网站平台违反上述要求,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

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网站平台应加强主播账号注册审核管理,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为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应当征得监护人同意。对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规账号从严采取处置措施,并追究相关网站平台责任。

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青少年模式”是经过严格内容遴选、适合未成年人观看使用的有益方式。网站平台应在现有“青少年模式”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产品模式和内容呈现方式,持续增加适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内容供给。严格内容审核把关流程,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专门审核团队,既选优选精又杜绝“三俗”,让家长放心、孩子满意、社会叫好。要优化模式功能配置,在首页显著位置呈现,便于青少年查找和家长监督,严禁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类“追星”服务及充值打赏功能。

建立专门服务团队。网站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优先受理、及时处置未成年人相关投诉和纠纷。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网站平台应当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及时查核,属实的须按规定办理退款。对于违规为未成年用户提供打赏服务的网站平台,以及明知用户为未成年人仍诱导打赏的经纪机构和网络主播,从严采取处置措施。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鼓励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围绕网络道德意识和行为准则、网络法治观念和行为规范、网络使用能力建设、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主动学习网络知识,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开阔眼界、提高素质、陶冶情操、愉悦身心。

每10个观看直播的用户就有1个未成年人

实际上,针对网络直播领域存在的乱象,相关部门已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整治举措。

2020年11月1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

2021年2月9日,由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网络主播不得接受未经其监护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等内容。这次四部委联合发布封禁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打赏,更是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减轻家长管教孩子焦虑、促进网络秀场直播打赏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务实选择,体现了治理思维的理性回归。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的普及,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一方面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9岁女童打赏主播花光家里10万元彩礼”15岁熊孩子拿父母血汗钱刷给主播20万等新闻不时出现,不少未成年人身陷打赏泥潭不能自拔。

据未来网报道,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每10个观看直播的用户中,就有1个是未成年人。在此语境下,国家主管部门出台封禁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的最严监管制度,体现了依法规范直播打赏的理性,这对治理未成年人网络打赏乱象,可谓正当其时。

在浏览直播平台过程中,记者注意到,不少平台都设置了“青少年模式”,在此模式下无法进行打赏,观看时间也受到限制。根据国家网信办要求,从去年3月到去年年底,有53家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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