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到处将是“名校”,还需要为“学区房”的天价埋单吗?

深圳发布一项事关中小学教育的重磅政策,或将改变“天价学区房”的生态。

5月16日晚间,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深圳市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显示,2022年至2025年,深圳将以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创建评估指标为标准,对成熟的立项集团分批进行验收,评选80个优质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

其中,《方案》要求规范集团选址命名,深圳各市直属学校集团化办学选址,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优先考虑保障房和街道大学区,不能与任何小区捆绑,不能与任何房地产挂钩。禁止以房地产开发商命名学校,杜绝与商业利益挂钩。

(1)规范集团化办学行为

《方案》要求,规范集团化办学行为。

图为:《方案》要求“规范集团化办学行为”

在规范集团选址命名方面,集团化办学成员学校命名,要坚持名实相符、准确规范,体现办学理念,突出内涵特色,避免单一贴标签。深圳各区义务教育集团应当使用带区域名称。

同时,合理控制办学规模。《方案》要求,开展集团化办学的学校,应综合考虑区域教育发展需求、资源条件、辐射范围、保障能力及实际效果等因素,合理控制教育集团规模。

同一集团直管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所(含校区),委托管理等形式的集团化办学覆盖学校4至7所(含校区),教育集团办学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所(含校区)。集团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适时提出变更成员(含新加入和退出)的申请,并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最后,优化集团招生政策。《方案》要求,集团内成员校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方式,须严格按照市、区有关招生政策规范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掐尖”招生。

(2)明确工作目标

《方案》显示,深圳要坚持“统筹布局,分步实施,规范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推动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依托现有的优质教育资源,打造一批优质教育集团,努力实现“家门口的学校就是好学校”,加快实现“学有优教”的目标。

到2022年,全市立项不少于30个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覆盖至全市所有区;

到2023年,全市新增立项不少于25个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覆盖至全市所有街道;

到2024年,全市新增立项不少于15个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覆盖全市所有薄弱学校;

到2025年,全市新增立项不少于10个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覆盖全市所有新建义务教育学校。

2022年至2025年,以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创建评估指标为标准,对成熟的立项集团分批进行验收,评选80个优质公办中小学教育集团。每两年对优质集团进行复核。

《方案》称,按照“市级统筹、以区为主、分步实施”的原则,到2025年,市直属学校(含高校附属学校)培育孵化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7至9个。

而从深圳各区来看,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各培育孵化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9至11个,光明、坪山、龙华各培育孵化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4至7个,盐田、大鹏各培育孵化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集团1至2个。各区新增集团数量均不包含市直属学校和高校附属学校。

图为:深圳市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推进计划表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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