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600830)发布类金融投资业务涉及诉讼进展公告称,截至2022年6月8日,公司收回款项4622.38万元。本次款项的收回,预计将对当期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本次款项的收回,预计将对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对投资者诉讼索赔也是利好。
此前,因香溢融通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于2020年6月5日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自2020年7月以来,众多投资者对香溢融通提起诉讼索赔。
刘鹏律师向记者表示,投资者以香溢融通虚假陈述为由提起诉讼的案件已于2021年10月在浙江高院做出二审判决,最终法院认定被告香溢融通认为其虚假陈述与投资人损失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故驳回上诉,维持投资者胜诉的原判。目前已有投资者实际拿到了赔偿款。律师表示,尚未提起索赔的适格投资者可继续向法院诉请索赔,获赔概率较大。
根据二审判决及相关司法解释,在诉讼时效到期前,凡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买入香溢融通股票,并在2019年1月1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帮助投资者向公司追偿。
据香溢融通2022年一季报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已有206名自然人(61起案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宁波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4846万元,其中37起(93名自然人)案件法院已判决,判决金额合计约为466.58万元。2起(50名自然人)案件法院已开庭但还未判决,起诉金额约为510.66万元。尚余22起(63名自然人)尚未开庭审理,起诉金额约为2839.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