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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双重上市正在成为中概股纾缓不确定风险的缓冲垫和避风港。
今年以来中概股加速回归港股市场上市,其中7月单月就有四家中概股集中亮相港股市场,为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生效后,中概股单月回港最多的一次,且绝大多数中概股考虑选择双重主要上市方式。
中概股愈发倾向于选择双重主要上市,首先在于双重主要上市方式具有有效规避跨境监管风险的功效。相比二次上市是将在主上市地的股票在另一资本市场挂牌交易,实现股份跨市场流通,双重主要上市则是上市的两个资本市场均列为第一上市地,不分主次。这使双重主要上市方式具有更强的风险对冲能力,即上市公司在一个市场退市不会影响其上市地位,上市公司可通过将所有股票转移到另一个上市地,从而既可以避免退市风险,又降低了退市成本。二次上市虽然要求简单,但一旦被迫在主上市地退市,二次上市地交易的股票也就同样面临退市清算。
其次,港交所正在持续不断修改上市规则,为优质中概股回归创造条件。2018年始港交所启动了最重要的上市制度改革,优化和简化了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允许具有不同投票架构(同股不同权,WVR)的发行人上市,并降低了对具有WVR或可变利益实体结构(VIE)发行人的上市门槛;同时,据悉港交所正准备对未盈利的科技企业在港上市放松要求,这些都将使港交所吸引更多具有未来竞争力的优质上市资源。
再次,港股市场具有接驳中国企业和世界投资者的桥梁作用,同时与内地的互联互通日益成熟,中概股选择在港双重主要上市,有助于中国公司借助港股市场充分利用内外两个市场、配置内外两种资源,完善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提高中国资本生成能力。
同时,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中概股在香港双重主要上市,可以将那些在美股挖掘和培育出的中国优质上市公司,引入港股市场,并通过港股通进入内地投资者的选择菜单,从而不仅有助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将极大地丰富内地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提高国内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
当然,鼓励中概股在港双重主要上市只是次优选择,是为中概股紧急避险提供的金色降落伞,要有效破解中概股困局,还需中美监管部门通过专业的谈判求解跨境监管的合作方案。
为此,一是要清晰认识到任何形式的“金融脱钩”都是无稽之谈。国际资本市场不仅拓展中国企业的融资渠道,更提升了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能力、影响力,同时国内外资本市场的竞合,还有助于增强中国资本再生能力,即制度对市场的敏感适应能力。
二是要清除中美跨境监管合作问题上的误解。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审查的是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底稿,而非上市公司账本,且审计的是合规性。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可以选择剥离出上市实体,同时“以保密为例外、公开为原则”清晰厘定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边界,为跨境监管合作提供便利。
总之,在港双重主要上市只是为中概股紧急避险提供金色降落伞,真正纾解中概股困局,还是要寄希望于中美跨境监管谈判能不缺灵活性地找到同时满足各方关切的解决方案,以共同维护全球投资者、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推动国内外资本市场的竞争合作,争取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