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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提高财政科研项目经费中的间接费用比例,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对软件开发、软科学研究、基础研究类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最高可达60%;其他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最高可达4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项目聘用人员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允许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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