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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又一次因为维权问题成为舆论焦点。
作为一家以图片版权管理和视觉素材销售为主的公司,视觉中国通过与大量摄影师、版权机构合作,运用技术手段,为摄影师提供维权、定价和销售的便利,并通过维护版权保护体系保证了自身利益。应该说,这一商业模式能够走得通,是我国版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版权环境持续优化的结果。
但是,版权保护的本质是为了保护创作者的独创性表达,目的是促进更多创新创意充分涌动,而不应成为少数企业牟取暴利的生意。
从“国旗国徽”版权到“黑洞照片”版权再到“个人照片”版权,视觉中国的维权行为之所以屡次引发质疑,就是因为这些维权行为有违版权保护初衷,不仅损害了信息自由传播的基本权利,也阻碍了创新和文化的多样性。
我们重视版权保护,同时也要警惕过度维权、滥用维权。现实中,版权滥用的表现还有很多。比如,利用版权限制被许可人开发竞争性产品、超出版权保护期限行使权利、滥用诉权、不正当行使版权致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版权垄断行为等等。
此次事件提醒相关行业,保护版权也要设好边界,相关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在版权保护中鼓励更多竞争和创新,创造更加公正、富有活力的版权环境。
记者:姜天骄
监制:代明
审核:张倩
编辑:邹童(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