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前,长江沿岸各地将完成监测、溯源等一系列整治,确保将所有排污口都“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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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23日)召开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表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是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手段,是巩固提升“十四五”水环境质量的现实需要。

从2019年开始,生态环境部将排污口整治与推动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相结合,开展了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共排查出长江干流和9条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60292个。

翟青说,整治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也进入了深水期,暴露出一些难点,后续务必直面挑战,加强截污治污工作,解决污水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

推进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司副司长周小棋也介绍,当前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长江入河排污口量大面广、布局分散,整治难度大、工作任务重;部分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配套管网短板突出,污水得不到有效收集处理,导致污水溢流直排;还有部分地方未落实排污口整治管理要求,部门协同合作不够,工作推进不力,影响了整治效果。

日前印发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要求,以长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全面推动沿岸入河排污问题整治,重点加强截污治污,切实解决长江沿岸污水违规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

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现场。摄影/章轲

《行动方案》明确,2022年底前,各地要完成监测、溯源、建台账、树标牌、印发整治方案,确保将所有排污口都“管起来”;2023年底前,完成70%整治任务,截污治污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切实解决污水溢流直排问题,形成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行动方案》提出,在“十四五”期间夯实排污口监督管理基础。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63市(州)的整治范围内,落实10项具体任务,包括建立整治工作台账,统一命名编码,全面开展监测,实施污水溯源,编制实施整治方案,完成树标立牌,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强化截污治污,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打造整治样板。

第一财经记者从推进会上了解到,下一步,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将聚焦城镇污水、农业、工业等重点领域,彻底排查整治各类污水排口,严厉打击污水直排等行为,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强化标本兼治,加强截污治污,将排污口整治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工业产业布局优化调整结合起来。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17部门本月联合印发的《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明确要求,由生态环境部牵头,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参与,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深化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改革。

“入河入海排污口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表示,排污口排放“臭水”“黑水”“彩虹水”一直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水环境问题,排污口监督管理改革抓住了水污染治理的“牛鼻子”,为“站在水里看岸上”,推动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提供了契机。

王金南建议,“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下一步应按照先行先试、攻坚克难的思路,进一步巩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监督管理基础,探索农业排口、城镇雨洪排口等有效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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