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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彩虹集团的关注函称,9月19日至9月30日,彩虹集团股价连续上涨,三次触及股票交易涨幅异常波动标准。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电热毯、电热暖手器等系列家用柔性取暖器具以及电热蚊香液、电热蚊香片、盘式蚊香、杀虫气雾剂等系列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对此,深交所要求彩虹集团按照细分产品类型列示公司近两年的营业收入构成,近两年相关产品的产量、形成的收入及利润情况。
9月23日,彩虹集团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显示,公司组建了海外市场开拓部门和服务团队,从事产品出口业务,且今年取得了一些电热毯出口订单,单张订单数量低,总体金额小,未对公司收入产生实质影响。
深交所要求彩虹集团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在手订单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电热毯等家用柔性取暖器具相关产品在海内外已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比例。
同时,深交所要求彩虹集团说明业务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是否与基本面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动幅度一致,并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市盈率、股价变动等情况,就短期内股价涨幅较大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此外,深交所要求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