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BD COP15)第二阶段会议通过“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称“框架”),为至2030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擘画了新蓝图。

12月21日,在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的指导下,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华泰证券和山水自然保护中心联合举办第二届“一个长江”可持续发展论坛,来自监管、学术、保护、投资等多方机构代表,共同探讨生物多样性应如何纳入责任投资目标,企业又应如何立足长期可持续发展、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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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物多样性认知不足可能引起金融风险

2002年,在荷兰海牙举行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首次提出了生物多样性的全球保护目标,即到2010年明显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态势;2010年,在日本爱知的第十次大会上再次提出目标,到2020年要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

与此前相比,第十五次大会提出的目标除了遏制生物多样性丧失外,还提出要让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曲线反转,这就意味着生物多样性保护不仅仅局限于保护措施,还需要生态修复、推动可持续生产和消费,只有变革性的改变才有可能让曲线反转。

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原校长许智宏在上述论坛致辞中指出,生物多样性保护既需要各个国家的通力合作,也需要经济社会不同部门的协同,要统筹好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研究融入国家发展的大格局中来开展。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及生态研究中心教授、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创始人吕植认为,生物多样性主流化仅靠保护行业的努力,是无法实现的,要靠全社会共同努力做好发展,本次框架明确了自然恢复与每一个人密切相关,对于企业则提高了减少负面影响、增加正面影响的要求,特别是对跨国公司和金融企业,要求立法评估、披露和报告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因此企业即将面临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对生物多样性认知不足,对相关影响和风险识别不足,都可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甚至引起金融风险。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何龙灿指出,生物多样性正成为ESG的核心议题,但国内大部分企业对生物多样性的认知还不高,需要相关各方呼吁和引导,也需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培育中国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权威评级机构。

探索企业生物多样性评价量化工具

在论坛主旨报告中,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提出了金融机构如何支持生物多样性的具体路径。他指出,金融机构动员资金,实际上就是调动社会资源流向经济和社会的各个方面。没有金融机构这个“支点”,企业很难开展生产活动。因此在危机面前,动员资金流向生物多样性友好领域,引导企业开展可持续生产,金融机构责无旁贷。

值得注意的是,生物多样性虽然重要性越来越受到认同,但在现行的ESG体系下是被低估、被忽略的。

万得信息产品技术总监、Wind ESG负责人赵伟健指出,企业生物多样性如何披露、实践缺乏指引,即使在成熟市场,也尚缺乏如碳排放相关的清晰指引和定量指标。

根据《企业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21)》内容,信息披露评价报告覆盖了188家上市公司,目前大部分企业对生物多样性议题认识不足且相关信息披露不足,已披露的信息也缺乏统一规范和客观描述标准。

吕植也表示,生物多样性指标的复杂性远超气候变化相关的碳指标,它并不能用单一指标囊括,较容易为市场理解并转化的是土地占用、保护面积这样的空间指标,可以从保障空间指标的数量和质量上着手推动相关工作。

不过,赵伟健认为,对个人投资者来说,生物多样性较碳排放而言可能是更为具象的概念,未来,金融机构可以考虑推出相关概念的ETF、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在优化产业资源配置的同时,通过投资理念宣传的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并认同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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