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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11日,保利发展披露公告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据悉,保利发展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6月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称,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最新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来看,保利发展称,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19.7亿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19亿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此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5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广州保利领秀海、西安保利天汇等15个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保利发展总股本为119.7亿股,保利南方集团持有公司45.12亿股,占总股本的37.6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保利集团持有保利南方集团100%股份,并直接持有公司3.3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合计持有公司40.49%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后,保利发展控股股东均为保利南方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保利集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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